非物質文化遺產,即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。根據(jù)(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),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:口頭傳說和表述,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,表演藝術,社會風俗等等,“七仙女下凡”傳說屬公約中的口頭傳說和表達類。非物質性是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根本特性,是它與物質文化遺產質的區(qū)別之所在,由于它的非物質性,可稱為無形遺產,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不同。它們均沒有物質載體,沒有物質形態(tài),不是以一定的物質形態(tài)存在于一定的環(huán)境之中。它們存在于人們口頭傳說和表述中,存在于不同的藝術表演之中,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在形態(tài),與物質文化遺產的存在形態(tài)完全不同,前者是非物質的、無形的。